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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操 赋能成长——我所第五期实习律师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量:639

立足实操 赋能成长——我所第五期实习律师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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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下午,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第五期实习律师培训如期进行,本期课程向实习律师们传授法律文书制作基本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聚焦律师在实际工作中制作法律文书以及与之有关的“应知应会”,以真实案例为镜,用“真枪实弹”实操场景,教实习律师们练就法律文书制作过硬本领,避免文书格式不规范、被告主体列错等常见“坑点”,体现了大进律所实习律师培训的理论指引与实践落地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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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进律所副主任王焕章担任本期实习律师培训主讲老师。他在授课中,既为实习律师拨开入行初期的“迷雾”,也以资深律师的丰富实战经验为大家注入成长信心。培训伊始,他首先让实习律师们认识律师能力“能说”的重要性。他告诉大家,身为代理人的律师一定要会准确运用法律专业术语,清晰、准确地在法庭上表达意见,让法官、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理解,这不仅是语言表达能力的体现,更是综合素养的体现,他通过“面授机宜”让实习律师们清楚了强化自己“能说”能力的提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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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会标准化、规范化制作法律文书,是本期培训课程的核心。王焕章律师以起草诉状为例,教实习律师们认识到这项基础工作看似简单、容易,实则蕴含诸多复杂细节。比如,法律文书名称的选择,如果当事人是个人向法院提交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名称的表述并无硬性法律规定,可依个人习惯确定,但需注意简洁性与规范性。讲到法律文书中关于原被告信息的精准表述,包括公司及个人的各项信息格式,他告诉实习律师们,对于公司信息要明确名称、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对于法律文书名中个人信息的表述,要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无需冒号)、身份证号、电话的顺序书写,每一项都有不许出错。

  在分享了办案实操经验后,王焕章律师提醒实习律师们:制作法律文书是技术活,一定要认真细致。在文书中列被告时,要务必仔细查看盖章信息,确保被告主体准确无误,否则极易导致被告主体错误,引发撤诉等严重后果;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等,更要格外留意,避免因沿用旧称而犯错;撰写法律文书要养成仔细核对的好习惯,无论是给指导老师的文书,还是自留文书,都不能依赖他人把关;面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要学会精准取舍,展现专业素养。

  “在制作法律文书中,对于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部分的表述同样很关键。”王焕章律师指出,律师代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简洁明了,可以用序号清晰罗列;事实理由要与诉讼请求紧密呼应,逻辑严谨,避免冗长复杂,且可以适当简化表述。此外,落款法院名称务必准确、完整。

  像前几期课程一样,本期实习律师培训“干货满满”。通过理论与实务知识的学习,实习律师们在“学”“践”“悟”中,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这种注重实用、学真本领的实习律师培训,助力实习律师们更快实现从“法律新人”到“合格执业者”的转变,为律所乃至洛阳市法律服务行业的人才培养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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