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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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纷争、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赡养义务认定……这些婚姻家庭领域的烦恼事儿,律师如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方案?11月25日下午,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采取“实务案例+法律解析”的形式,聚焦婚姻家事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律师实务,就如何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进行了深入学习与研讨。
PART.01
彩礼返还:
附条件赠与的认定与限制


本次集体学习由大进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樊振成全程主讲。针对“送出去的彩礼能否收回”问题,樊律师结合一起法院判决生效的离婚案件指出,彩礼并非普通赠与,而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仅在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因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下可主张返还,而且,后两种需以离婚为前提。在研讨的案例中,当事人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且无生活困难的情形,故当事人的离婚全额退彩礼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PART.02
同居财产分割:
约定优先与按份共有

“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分割?”樊律师以某男士与某女士共同购房后分手的离婚纠纷案件为例,明确“当前已无事实婚姻认定,同居关系下财产分割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按一般共有处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说明案件当事人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应按出资比例划分,这为大进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处理类似纠纷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服务处理思路。
PART3
赡养义务:
法律关系与适用前提

“母亲生而不养,孩子仍需赡养吗?”“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吗?”针对这两类赡养争议涉及的法律纠纷,樊律师与团队律师们结合两个真实案例,通过分析案情、解读法条、进行律师实务讲解和相关知识拆解,实现“以案释法”“庖丁解牛”和办案心得的交流分享。大家通过研讨,就案件涉及业务问题达成共识:若子女被合法收养,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可不再履行赡养义务;孙子女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需满足“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祖父母子女已死亡或无力赡养”两个前提。
PART4
延伸研讨:
股权转让与举证责任

集体学习过程中,团队律师们围绕离婚股权评估、不动产分割举证责任等法律知识点、实务难题展开研讨。针对“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共同股权”的争议,律师们结合法律新规、法院的新司法解释,分享证据固定、谈判策略等实战经验,年轻律师积极提问,资深律师“老带新”答疑,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PART5
以研促能:
提升团队专业服务能力

据了解,近三年全国法院每年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约200万件,离婚纠纷占比近八成,其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成核心争议点。在这种背景下,大进律所婚姻家事团队通过对相关案件所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举一反三探讨律师实务,实现“教学相长”或取长补短。
PART6
结语:
学以致用,赋能实务

此次集体学习研讨,全程紧扣司法实践需求,不仅系统梳理了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核心规则,还通过典型案例解析、律师业务研讨、办理能力提升等,提升了大进律所婚姻家事团队的整体法律服务能力。